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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小欣离开了星巴克,在学校附近的补习班当国文老师。
几个月后,我也进去同个补习班和小欣当同事,她教国文,我教数学。
这个补习班规模算大,每个班都有将近60人,虽然比不上南阳街动輒300人起跳的大型补习班,但已经足以让我们磨练台风与胆识,可以替将来要到学校教书的我们,提早做个心理准备。
时薪800元,虽然比不上其他正式老师,但对大学生的我们来说,已经比便利商店打工好多了。
我们交往越来越稳定,早上常常一起吃早餐,不然我也会送早餐到她的教室给她。
中午,我们会一起吃午餐,没有明文规定,却是一种默契。
有时候约在维也纳森林,更多时候,我们直接约在校本部侧门。
而牵着手散步,是每天一定会做的事,不仅是习惯,也成为规律。
我们会聚在图书馆设计教案,顺便整理讲义、设计题目。
有时候,她帮我整理数学重点必考题和常用公式,我则是帮她收集诗词歌赋,整理各种字音字形与常考题。
时间对我们来说,好快、好快。
她大一下学期,六月五日,我送了一颗超大西瓜给她,上面附上一张卡片,那天是师大西瓜节,师大的男生会送给喜欢的女生一颗西瓜。
只要接近每年六月五日,师大附近的水果摊贩,西瓜都卖特别好,这可能是摊贩和学校的阴谋勾结吧?呵呵。
大学四年,每年我都会送一颗西瓜给她,从大西瓜变成小玉西瓜,最后变成无子西瓜。
我们还会一起逛百货公司、看电影,最常去的是国宾和威秀影城。
每年的生日也会互相送对方生日礼物,这样的默契持续了好久。
习惯每天都和她在一起,那种甜而不腻的感觉,是不是就是恋爱的滋味?
小欣曾说过,她想当一朵云,飘在天空自由自在,她嚮往那种自由不受拘束的感觉。
我不知道,是不是有人有和我一样的感觉。
当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越久,就会开始害怕,害怕她有一天会离开我。
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想,是因为她在我心里久了,我捨不得和她分开,又或者是我变得太自私,只想一个人独佔属于我的那个你。
越是接近毕业,那种感觉就越强烈。
现在每天都能见面,毕业后,见面的日子少了,或者变成远距离恋爱,这样的感觉,会让我痛苦,还是因为时间长了,就习惯了呢?
贪心,是人类进步的动力,而我贪图你对我的温柔,那我会进步或者是退步呢?
★你想当一朵自由自在的云,那我就当一棵树,一直在这里等你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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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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